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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员的概念
1.1.根据华尔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会员会籍管理办法规定,会员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地位并取得本所会员资格的市场参与者
。
1.2.会员是本所的单位组成成员和业务
合作机构。
二、会员权利
2.1.对本所事务的建议权和表决权。
2.2.在本所取得交易席位。
2.3.会员使用本所席位开展相关业务,按规定享受业务收益。
2.4.享受本所提供的服务。
2.5.对本所事务和其他会员的活动进行监督。
2.6.其他相应的权利。
三、会员义务
3.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开展业务活动。
3.2.遵守本所章程、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本所决议。
3.3.派遣合格业务代表。
3.4.履行对本所的各项义务。
3.5.保证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6.维护本所的稳定发展。
3.7.按规定交纳各项经费和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3.8.接受本所的业务监管。
3.9.其他相关的义务。
四、会员资格
4.1.会员资格经本所批准取得。
4.2.会员是经国家相关机构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机构,并应具有良好信誉和专业能力。
4.3.会员的组织机构和业务人员符合本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所对技术风险防范提出的各项要求。
4.4.会员应承认本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按规定交纳会员费、席位费及其他费用。
4.5.会员资格向本所提出申请,经本所理事会批准后,方可成为会员。
五、会员费用
5.1.会员应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费用包括下以项目。
5.2.会员会籍年费。
5.3.席位费。
六、会员终止
6.1.会员因下列事由之一,其会员资格将被终止
。
6.2.由会员向本所提出终止会员资格的申请,并经本所理事会批准。
6.3.会员法人实体解散、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
6.4.不再符合本所章程规定的会员条件。
6.5.不能继续履行正常的会员义务。
6.6.发生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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