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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产权交易所产(股)权交易挂牌规则指引(简本)
一、交易市场
华尔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在中国注册设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拥有规范的市场体系和强大的专业力量,为企业产权、企业股权、企业资产提供交易服务
。
二、交易品种
(一)企业产权的部分或全部。
(二)企业股权的部分或全部。
(三)企业资产的部分或全部。
(四)经批准的其他交易品种。
三、挂牌申请
(一)在本所申请挂牌的相关申报材料如下: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简介。
2.同意转让的相关文件。
3.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涉及国有资产的)。
4.其他相关资料。
(二)在本所申请挂牌的申报方式:
1.网上下载申请文件。
2.通过邮政快递向本所递交申报材料(注明: 申报字样)。
四、挂牌审批
(一)挂牌申请由本所审核批准,本所可能向委托人提出质询,以及要求提供更多证明文件或材料。
(二)对批准挂牌的本所签发出《同意书》及与委托人签订《挂牌协议》。
五、挂牌费用
挂牌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不含专项法律和财务费)。
(一)挂牌费:由初审费、公告费组成,合计人民币3000元/期(60天),延期按50%收取。
(二)手续费:交易实现的按标的金额的1%收取(后付)。
六、挂牌生效
(一)签订《委托协议》、委托人将挂牌费汇入本所账户。
(二)委托人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本所制作公告文案,上网公告。
七、交易服务
挂牌后的服务由本所提供。
(一)进场交易
1.卖方参与:自挂牌生效之日起,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所网以交易公告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2.买方参与:通过披露信息了解转让标的,确定收购意向,以协议或竞价方式实施收购。
(二)交易方式
本所实行报价制度,采取竟价转让和协议转让交易方式进行。
1.竟价转让:指一个挂牌期内,同一转让标的有多名意向受让人的,以竞争的方式受让人。
2.协议转让:指一个挂牌期内,同一转让标的有一名意向受让人的,以协议方式实施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