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挂牌

简 要 提 示

  本交易所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提供产权、股权和实物资产的交易服务,10年经营经验,业务覆盖全国延伸境外,交易作业不受地域限制。

一、交易实施流程

  1.为客户的设计交易方案和操作实施方案。
  2.通过公告系统,报价系统和已有投资人资源为标的征集意向受让人。
  3.交易系统上市交易。

二、重要事项摘要
  1.挂牌时间在通常情况下一期为90天,到期未成交的免费顺延一期。
  2.收费标准,公告费为8000元/单;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后付)。
  3.挂牌申请采取网上受理,申请人网上递交挂牌申请后等待受理通知。
  4.全国业务中心电话:010-59797234
 

华尔产权交易所挂牌规则指引(简本) 下载
 

  一、交易场所
  华尔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在中国注册设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产权交易机构,拥有规范的交易体系和专业力量,为企业产权、企业股权、企业资产提供交易服务。

  二、交易品种
 (一)企业产权的全部或部分。
 (二)企业股权的全部或部分。
 (三)企业资产的全部或部分。
 (四)经批准的其他交易品种。
  三、挂牌申请
 (一)在本所申请挂牌须要提供的申报材料如下:
  1.挂牌申请书。
  2.标的所有权人同意转让的文件。
  3.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涉及国有资产的)。
  4.其他相关资料。

 (二)在本所申请挂牌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通过本所网站向本所递交申报材料。
  2.邮政申报,通过邮政快递向本所递交申报材料。
  四、挂牌审批
 (一)挂牌申请由本所审核批准,本所可能向委托人提出质询,以及要求提供更多证明文件或材料。
 (二)审核合格,本所与向委托人发出《挂牌受理通知》。
  五、挂牌费用
  挂牌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不含专项法律和财务费)。
 (一)挂牌费:由初审费、公告费,咨询费组成。
 (二)手续费:交易实现的,按成交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六、挂牌生效
 (一)签订《挂牌委托协议》、委托人将挂牌费汇入本所账户。

 (二)委托人提供挂牌材料的完整要件,挂牌公告上网披露。

  七、交易安排

 (一)交易所为标的设计交易方案和交易实施方案,以及提供咨询服务。
 (二)交易所应用其公告系统,报价系统为标的征集受让人。
 (三)交易所根据实际情况执行交易安排,以竞价或协议方式完成交易。

  八、交易方式
  本所实行报价制度,采取协议转让和竟价转让交易方式。
 (一)协议转让:指一个挂牌期内,同一转让标的有一名意向受让人的,以协议方式实施交易。

 (二)竟价转让:指一个挂牌期内,同一转让标的有多名意向受让人的,以竟价方式实施交易。
  九、附则

  本规则本所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