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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产权交易所挂牌规则指引(简本) -下载
一、交易场所
华尔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在中国注册设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产权交易机构,拥有规范的交易体系和专业力量,为企业产权、企业股权、企业资产提供交易服务。
二、交易品种
(一)企业产权的全部或部分。
(二)企业股权的全部或部分。
(三)企业资产的全部或部分。
(四)经批准的其他交易品种。
三、挂牌申请
(一)在本所申请挂牌须要提供的申报材料如下:
1.挂牌申请书。
2.标的所有权人同意转让的文件。
3.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涉及国有资产的)。
4.其他相关资料。
(二)在本所申请挂牌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通过本所网站向本所递交申报材料。
2.邮政申报,通过邮政快递向本所递交申报材料。
四、挂牌审批
(一)挂牌申请由本所审核批准,本所可能向委托人提出质询,以及要求提供更多证明文件或材料。
(二)审核合格,本所与向委托人发出《挂牌受理通知》。
五、挂牌费用
挂牌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不含专项法律和财务费)。
(一)挂牌费:由初审费、公告费,咨询费组成。
(二)手续费:交易实现的,按成交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六、挂牌生效
(一)签订《挂牌委托协议》、委托人将挂牌费汇入本所账户。
(二)委托人提供挂牌材料的完整要件,挂牌公告上网披露。
七、交易安排
(一)交易所为标的设计交易方案和交易实施方案,以及提供咨询服务。
(二)交易所应用其公告系统,报价系统为标的征集受让人。
(三)交易所根据实际情况执行交易安排,以竞价或协议方式完成交易。
八、交易方式
本所实行报价制度,采取协议转让和竟价转让交易方式。
(一)协议转让:指一个挂牌期内,同一转让标的有一名意向受让人的,以协议方式实施交易。
(二)竟价转让:指一个挂牌期内,同一转让标的有多名意向受让人的,以竟价方式实施交易。
九、附则
本规则本所拥有最终解释权。 |